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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

2012-08-23 16:20:00    4745人浏览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
20121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提出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于200572日至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把中国工会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会议认真学习党中央近期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分析当前中国工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审议通过了《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决议》强调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明确了新形势下中国工会的工作方针和目标任务。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201218日作出《关于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要求全国各级工会组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积极实践、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政治基础,继续开创党的工运事业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决议全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全会思想,保证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就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作出如下决议。

  一、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中国工会80多年、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工会工作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和科学总结,是中国工运事业蓬勃发展的必由之路、成功之路、胜利之路。在全会范围内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积极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事关党的事业发展全局,事关工人阶级根本利益,事关中国工会前途命运,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内在要求。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对于工会组织来讲,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要通过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使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为党的工运事业不懈奋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深对中国工会性质地位、职能作用的认识,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切实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工会各项工作中去,团结组织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地跟党走。

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充分发挥作用的客观需要。当前,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风险挑战。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深刻变化,工会工作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开放。要通过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使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突出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找准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激发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内需和外需均衡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贡献。

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选择。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中国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神圣职责。要通过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使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深刻理解工会根基在职工群众、血脉在职工群众、力量在职工群众,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方针,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的贯彻落实,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根本利益,不断密切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

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提高工会建设科学化水平,继续开创党的工运事业繁荣发展新局面的重要保证。我国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工会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问题,迫切需要工会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通过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使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进一步提高加强自身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准确把握经济关系、劳动关系、职工队伍的新变化新趋势,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解决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工会工作更加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不辜负党的重托和职工群众的期待,不断增强工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顺应时代潮流,符合中国国情,体现工会性质,科学回答了“走什么样的工会发展道路、建设什么样的工会”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使我们对新时期中国工会运动的认识升华到新的高度。这条道路内涵十分丰富,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

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这是中国工会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是中国工会区别于西方工会的显著标志。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对党负责和对职工群众负责相统一,把坚持党的领导与独立自主创造性开展工作结合起来。坚决维护工人阶级团结和工会组织统一,坚持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绝不允许出现“第二工会”,始终做密切党和职工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

坚持中国工会的社会主义性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中国工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坚持工会鲜明的阶级性、广泛的群众性和高度的政治性的统一。认清中国工会与西方工会的本质区别,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保持清醒头脑和正确方向。在支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和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和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性质,始终做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坚持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我国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主力军。必须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的贯彻落实,倡导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在全社会形成依靠主力军、建设主力军、发展主力军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素质。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组织引导广大职工自觉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始终做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的重要人民团体。

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会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推动力量,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必须正确认识我国劳动关系的性质和特点,以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为目标,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都纳入法制轨道。坚持党政主导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格局,主动站在协调劳动关系第一线,坚持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协调、沟通的办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不采取过激手段解决劳动纠纷。充分发挥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作用,加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职代会制度建设,着力推进“两个普遍”,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始终做发展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重要社会力量。

坚持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神圣职责,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是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党领导的工会中来,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使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工会维权观,坚持维权工作的根本宗旨、重要原则、核心理念、途径方法和总体格局,主动了解和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变事后介入为事前参与,做到主动维权;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引导职工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把维权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做到依法维权;维权诉求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有利于扩大就业和提高职工工资收入,不简单照搬西方发达国家标准,做到科学维权。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企业工会工作原则,组织引导职工做企业发展的主人,推动企业主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把企业建设成为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推动党政主导的维护职工群众权益机制建设,促进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把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结合起来,把维权工作贯穿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积极参与、大力帮扶的全过程,始终做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体系。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为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实现职工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必须立足国情和工会工作实践,代表和组织职工加强立法参与,积极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从制度上、源头上维护职工各项权益,保障职工当家作主权利。主动加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力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府、政协加强劳动法律执法检查、监察和视察工作,推动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增强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履行工会职责,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赋予的权利用好用足,始终做组织职工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渠道。

坚持推动形成国际工运新秩序。工会对外工作是工会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民间外交的重要方面。必须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工人权益的旗帜,遵循独立自主、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加强合作、增进友谊的方针,加强与国际、地区和各国工会的交往、交流与合作,切实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职工权益。服从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和工会全局工作,坚持学习不照搬、借鉴不接轨,拓展中国工会国际舞台,扩大中国工会国际影响,提高中国工会国际地位,始终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民主和谐国际工运新秩序的积极力量。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是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必须加强工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激发工会组织特别是基层工会生机活力,提高工会服务科学发展、服务社会和谐、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本领。结合实际创新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使工会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始终做广大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以上八个方面相互联系、有机结合,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完整体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其核心是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根本是坚持中国工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关键是坚持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三、广泛掀起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热潮

当代中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工会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积极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准确把握科学内涵,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系统掌握理论体系,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在实践中丰富完善。

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全体工会干部中开展集中学习活动,通过全面系统的学习,使大家都能深刻认识,工会发展道路涵盖了中国工会的历史使命、本质特征、政治保证、理论指导、基本职责等重大问题,揭示了中国工会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和发展动力,是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繁荣发展党的工运事业的根本遵循;使大家都能准确理解,工会发展道路内涵丰富,要正确把握工会发展道路的核心、根本和关键,做到在思想上高度统一、在行动上高度自觉。要建立学习制度,充分运用专题学习会、辅导讲座、报告会等途径和载体,扩大学习范围,提高学习实效。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要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大力宣传工会发展道路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大力宣传坚持工会发展道路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大力宣传坚持走工会发展道路的新鲜经验和先进典型。要紧密联系改革发展和职工实际,从理论与实践、国际与国内、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结合上,对工会发展道路作全面透彻的阐释、深入浅出的解读、通俗易懂的宣讲,增强工会发展道路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要通过宣传,使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充分理解,坚持工会发展道路有利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有利于维护工人阶级长远利益、有利于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要通过宣传,使党政领导、企业经营管理者以及社会各界更加支持工会工作,使国际、地区工会组织和各国工会全面地认识中国工会,进一步扩大中国工会国际影响。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工会网站、报刊、出版、学校、文艺团体等阵地和平台,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

要积极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结合世情、国情和会情的发展变化,在坚持工会发展道路中努力破解工会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解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做到在思想上不断有新解放、在理论上不断有新突破、在措施上不断有新改进、在实践上不断有新创造。要尊重基层和职工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和职工群众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作出新的理论概括,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使工会工作焕发更加蓬勃的生机。

要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始终保持工会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懈奋斗的政治本色,警惕和防范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提高工会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能力,提高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维护职工权益、促进职工全面发展的能力,提高工会建设科学化水平。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为指导,善于从实践中汲取营养,从基层和职工群众中汲取智慧,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研究和破解难题、推动实践、丰富理论。

    四、切实加强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组织领导

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党中央对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的政治要求,是全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工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有效推进。

要把学习宣传实践活动作为全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和主要领导干部要以对党的工运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项工作摆在工会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努力形成各级工会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以理论学习上水平、服务大局出真招、解决问题有实效、职工群众得实惠为目标,把学习宣传实践活动与推动工会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会开展学习宣传实践活动的情况,主动争取党委的指导和支持。

要明确目标责任,做好统筹兼顾。制定工作计划,做好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统筹安排学习宣传实践活动。要强化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抓好本单位的学习宣传实践活动,同时做好对下级单位的指导。要畅通信息渠道,上级工会及时就推进学习宣传实践活动提出指导意见,下级工会及时汇报开展活动的情况,解决活动中的突出问题,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

要加强工作指导,增强活动实效。对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企业工会、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以及工会联合会开展学习宣传实践活动给予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对象,提出具体要求,努力使活动贴近实际,取得实效。工会领导机关要及时检查指导基层开展学习宣传实践活动,避免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善于运用媒体、工会内外理论研究机构等力量,为推进学习宣传实践活动营造声势,提供理论、法律、政策和信息等方面的支持。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前途光明,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一定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念、把握方向,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努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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