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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中心医院关于开展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9-10-17 09:42:49    4718人浏览

沧州市中心医院

关于开展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四批招生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规范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以下简称培训招生”)管理工作,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卫办科教函201927 号)及《沧州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开展沧州市中心医院2019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批招生工作。

一、医院简介

沧州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898年,120年风雨兼程,尤其近二十年来,秉承着锐意改革、躬身发展的理念,成为沧州市历史最长、规模最大、学科最齐全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河北省区域性医疗中心。201412月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沧州合作医院。

医院综合实力雄厚,是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国急性心肌梗死规范化救治定点医院、全国心血管介入培训基地、中国心源性卒中防治基地、国家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国家级爱婴医院;是河北医科大学沧州临床医学院,天津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天津医科大学国际医学院沧州教学医院;拥有省卫计委批准的五大中心:沧州市肿瘤诊疗中心、沧州市心脏病治疗中心、沧州市脊柱外科治疗中心、沧州市关节外科治疗中心、沧州市体检中心。

医院在市内拥有12家专科院区和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河间市和盐山县直属2家二级分院,形成了以院本部为中心,以康复院区、迎宾馆院区、国医堂、体检中心、南院区、儿童院区、教学科研实验中心、中医院肿瘤院区、耳鼻喉院区、眼科医院、医学整形美容院区、脑科院区等专科医院为二环;以河间分院、盐山分院、水月寺社区和南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为三环的“沧州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大三环’医疗服务体系”。

2018年,为积极落实国家分级诊疗政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成立了沧州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是经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唯一一家医疗集团。

医院总建筑面积达59.07万平方米,开放床位4700张,拥有临床医技科室182个,其中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等5个专业的27个临床科室为省级重点及重点发展学科;22个专业的71个临床科室,为省级临床重点建设(培育)专科。2018年完成门诊量274.31万人次,出院病人15.88万人次,手术量76958例。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5000余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22名,博士生、硕士生1307名,博士生导师7名、硕士生导师139名。

医院设施先进,设备齐全,医疗设备在数量和质量上位居国内前列。目前拥有百万元以上的设备达200余台件,建有百级、千级等现代化净化手术间37间。其中320排640层动态容积CT、DiscoveryMR750 3.0T磁共振等一流的现代化医疗仪器设备达到了国际水平。

一、规培政策

在我院参加培训学员,可享受以下待遇保障:

(一)工资、保险、补助、住宿

1、社会化学员:

    (1)人事关系:我院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双方非劳动雇佣关系。学员档案由原存放单位管理。

(2)待遇保障:

基本工资由我院按照我院同等条件培训学员标准发放;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由我院缴纳单位承担部分,学员缴纳个人承担部分

ƒ发放餐饮补贴200元/月;

④节假日福利参照我院标准执行

      ⑤发放生活补助2000元/月(不含社保、住宿、及餐饮等补贴);

提供免费住宿,不收取住宿费、水电暖等费用

⑦将按照国家和省卫计委相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落实培训补助标准。

     2、外单位委培学员:

(1)人事关系:学员与我院和委托单位签订三方培训

(二)管理政策

严格按照国家下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要求进行系统培训,培协议,与我院无任何劳动雇佣关系。

(2)学员档案由委托单位统一管理,工资、保险由委托单位统一支付缴纳。

(3)待遇:

发放200元/月餐饮补贴;

节假日福利参照我院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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