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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6-06-24 11:50:54    6856人浏览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以下简称“培训招生”)管理工作,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卫办科教函201612号)及《沧州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

一、医院简介

    沧州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898年,是沧州市历史最长、规模最大、学科最齐全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河北省四大区域性医疗中心之一,中国急性心肌梗死规范化救治定点医院、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全国心血管介入培训基地,国家级爱婴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沧州合作医院。是河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天津医科大学国际学院沧州教学医院、河北医科大学沧州临床医学院,河北大学、河北北方学院教学医院,河北省造血干细胞移植定点医院,河北省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河北省医院协会医院文化专业委员会主委单位。拥有经省卫计委批准的5个诊疗中心:沧州市肿瘤诊疗中心、沧州市体检中心、沧州市心脏病治疗中心、沧州市脊柱外科治疗中心、沧州市关节外科治疗中心;并附设有市脊柱外科研究所、市老年医学研究所等30余个诊疗科研机构。

    学科建设成绩斐然,是全省拥有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最多、学科综合实力最强的地市级医院之一。医院内设120个临床医技科室。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神经内科、眼科、肿瘤科等专业的27个临床科室为省级重点及重点发展学科;心血管内科、急诊科、神经外科、消化内科、新生儿科、耳鼻喉科、烧伤科、麻醉科、小儿外科、胸外科、肾内科、医学影像科、呼吸内科、骨科、妇科、泌尿外科、血液内科、眼科、口腔科等19个专业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省级学科数量位居河北省首位。
    
医院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开放床位3518张,2015年门急诊量222万人次,出院人数13.4万人次。在职职工近3582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13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88名,博士生、硕士生超过1000名。

二、培训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卫计委的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进行系统培训,使学员结业时具备“三甲”医院住院医师水平,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国家卫计委核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训方式

执行国家卫计委和河北省卫计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和制度,在相关临床学科进行以临床实践为主的轮转培训。

    四、招生对象

1、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2、医学硕士、博士研究生,无规范化培训经历或未达到培训要求的。

3、社会化学员或其他单位学员申请来我院参加规范化培训的。

   4、调入本院的未经规范化培训的低年资医师。

   五、培训时间

   本科毕业生及硕士一律培训三年,博士学位毕业生培训两年。

        六、招生程序

    培训招生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2016年我院培训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时间为15天,从2016621开始,截止到71024:00截止。

报名者可登录“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网址:www.hbrct.haoyisheng.com)进行报名。报名者登录网站后,认真阅读招生说明,浏览培训基地信息,然后填写个人信息。填报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一份。

()资格审核。

1、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地区);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不具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不予招生。

2、同时报名者须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原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有国家医师资格的,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外单位委培学员需提供本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3、请各位医师携带相关证件于7228:00-12:0014:30-17:30到沧州市中心医院教学科研院区(原水专院内)实验实训楼三楼教学处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录取。

根据我省培训招生工作相关要求,8月上旬,由河北省卫生计生委考试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理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8月中旬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人员名单由沧州市中心医院网站发布。

优先录取全科以及儿科等急需紧缺专业。

(四)公示报到。

新招生培训对象于8月底前进入培训基地接受培训,从9月份起开始计算培训时间,并作为享受有关财政补贴资金的依据。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同时向我单位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七、人事关系、待遇保障

    报名学员在阅读该招生简章基础上,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一)社会化学员:

    1、人事关系:我院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双方非劳动雇佣关系。学员档案自行存放至人才市场。

2、待遇保障:

1)资助每人1000/年资金用于个人缴纳社会保障;

2)资助200/月餐饮补贴;

    3)现行补助标准为2000/月(不含社保、住宿、及餐饮等补贴)

4)提供免费的住宿;

    5)将按照国家和省卫计委相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落实培训补助标准。

   (二)单位委培学员:

1、人事关系:学员与我院和委托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与我院无任何劳动雇佣关系。

2、学员档案由委托单位统一管理,社会保障由委托单位统一支付缴纳。

3、待遇:

1)资助200/月餐饮补贴;

    2)现行补助标准为2000/月(不含社保、住宿、及餐饮等补贴);

3)提供免费的住宿;

(三)本院学员

1)提供培训补助为2000/月,

2)社会保障、福利待遇、人事档案均参照《沧州市中心医院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八、如遇国家或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各规培医师及委托单位应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九、 欢迎广大医学生报考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志青、李铁军、周彩凤

联系电话:0317-20725960317-2072595

 

 

                        沧州市中心医院教学处

                          2016年6月21日 

 

附件:

沧州市中心医院2016年住院医师招生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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