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惠民服务对象:城乡“低保”居民,农村五保户。
二、须提供的证件: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五保户证件。同时须持由个人身份证。其他家庭成员就医的须提供户口本。
三、减免项目
1、所有符合人员均减免:20%治疗费,20%检查费,20%检验费,20%手术费;
2、门诊病人免收挂号诊查费;
3、急诊病人免收急诊挂号费、救护车出车费,减免50%院前急救费、50%观察床位费;
4、住院病人减免50%床位费、50%分级护理费、50%空调暖气费;
5、所有患者所有药品和耗材(含手术、治疗、检查中的材料),均实行零加价政策。
四、由专门部门审核病人身份。患者持惠民优待通知单,均按此标准对患者进行减免和优惠。
五、急诊病人先救治,在急诊挂号处直接减免挂号费,然后全额交费,正常情况下再履行门诊手续。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措施落实相关事项
一、优抚对象:沧州市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生活补贴的参战退役人员。
二、须提供的证件:持优抚对象证件,同时须持由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三、优抚对象减免项目
优抚对象到定点医院住院或门诊治疗时,凭证件优先挂号、就诊、取药、住院。
1、免收挂号费;
2、减收5%治疗费(不含材料费),减收10%检查费,减收25%的住院床位费。
3、其中享受城乡“低保”居民和农村“五保户”待遇的其他优抚对象患者按惠民政策执行:
⑴所有符合人员均减免:20%治疗费,20%检查费,20%检验费,20%手术费;
⑵门诊病人免收挂号诊查费;
⑶急诊病人免收急诊挂号费、救护车出车费,减免50%院前急救费、50%观察床位费;
⑷住院病人减免50%床位费、50%分级护理费、50%空调暖气费;
⑸所有患者所有药品和耗材(含手术、治疗、检查中的材料),均实行零加价政策。
四、由专门部门审核病人身份。患者持惠民优抚通知单,均按此标准对患者进行减免和优惠。
五、急诊病人先救治,在急诊挂号处直接减免挂号费,然后全额交费,正常情况下再履行门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