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接河北省卫生厅通知,“2010年度医学科学研究重点课题计划项目”开始申报,申报者请于4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报科教科。
科教科
2010年3月5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医学科学研究重点课题计划项目的通知
冀卫科教函〔2010〕11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华北石油管道局卫生处,各高等医学院校,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科教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卫生科技人员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从去年开始,我厅科研重点课题计划的项目申报和初评均通过“卫生科教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进行,较好的实现了预期目标。为做好今年科研项目网络申报、网络评审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申报方法和材料要求与去年一致,详情见《关于申报2009年度医学科学研究重点课题计划项目的通知》(冀卫科教〔2009〕6号)。
二、时间要求
1、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0年4月15日,到期将停止系统项目申报服务。
2、项目审核时间:项目信息审核服务将于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20日期间开通,请各申报单位及设区市卫生局在此期间进行审核,到期将停止该系统服务。
3、纸件材料上报时间:2010年4月30日前由申报单位和设区市卫生局统一报送纸件材料,纸件材料应与网络上报电子数据相符,否则均按废项处理。
三、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已经在“卫生科教信息管理系统”(专家信息库或科技人员信息库)注册并通过资质审核的人员,不用注册请直接使用本系统。
2、根据《关于组织2005~2008年度医学科学研究重点课题完成项目网上结题验收的通知》(冀卫科教〔2009〕33号)文件要求,凡从2005年以后承担我厅两个及以上在研课题的,将不能再次申请课题,请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提交网上验收申请。
3、单位基本信息是科教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卫生科教信息管理系统”中仍有部分市卫生局、部分单位没有填报相关基本信息。今年凡基本信息不全单位申报的项目,我厅将不予审核,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认真填报基本信息以免影响项目申报。
联 系 人:杨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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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三月一日